關懷主題 | 大學院校助學金
助學金申請說明
基金會每學期開學前會擇期正式發函給經篩選之學校(每學期可能因不同情境而有所差異,目前僅受理該學期學校有收到函文之學生申請),函文內容包括助學金受理申請期間、申請對象及條件…等相關事項。每學期以前一學期成績為申請基準,相關事宜會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申請對象及條件(以下三項條件皆須具備)
1.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。
2.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(不含延長修業、推廣教育學分班、進修部、學士後科系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),最近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(或80分以上)者,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,且目前仍在學中。
3.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(原因)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。
申請流程
1.於公告申請期間填妥相關申請表單及檢附相關文件,郵寄至本會,文件齊全者,方具備本會評核小組審查作業資格,本會將依申請濟助名額排序擇優錄取之。
2.申請截止後,經評審小組審查確定獲獎名單,會通知獲獎學生要將收據(正本)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郵寄給本會進行財會驗收作業,驗收完成後方進行匯款。(未獲獎者恕不另行通知)
通知方式以email為主,申請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的常用信箱。
發放金額及方式
1.發放金額:大學生每位新台幣15,000元、碩士生每位新台幣20,000元。
註:碩士新生以大四成績申請者,如有獲獎為大學學制的助學金金額15,000元。大一新生無大學在校成績,恕無法受理。
2.發放方式:匯款至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。
註: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,即喪失濟助資格,本會即停止發給助學金,申請人並應返還已受領之全部助學金。
檢附資料(郵寄前請確認依序排列整齊,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列入評選)
1.助學金申請表(共2頁,請見附件一)
2.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(請見附件二)
3.(中)低收入戶證明正本【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】
→不具此社會福利身份者,請另檢附第8項相關資料)
4.身分證影本
5.學生證影本(蓋有新學期之註冊章)或在學證明(正本)
6.成績單(正本),成績單無操行成績者,請另檢附操行成績證明。
如成績單上有等第成績也有百分制成績,請依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;若無相對應之百分制成績,請提供就讀學校之『等第績分平均(GPA)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』,並依其對應之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。
7.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(需有學校核章)
8.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而申請助學金者:【已檢附(中)低收入戶證明者,不用再提供此項資料】
(1)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(正本)
(2)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三個月內,含詳細記事)
(3)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:如醫療、疾病相關: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、醫療費用相關單據、身心障礙證明影本、重大傷病卡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…等
以上申請資料請正確提供,如需正本卻提供影本,視同缺件,僅資料齊全者會列入評選;請儘早寄送申請資料,若有缺件才有時間完成補件,如逾申請截止日期,則不再受理申請及補件。
常見狀況提醒:
- 成績單請向學校申請正本(或透過繳費機申請),自行列印或彩印之成績單為影本(除非有註明經列印即為正式文件,或具驗證之QR Code-可至學校網站驗證)。
2.成績排名書不可取代成績單。
3.電子證明書列印後可供驗證亦視同正本,如下:
(1)電子戶籍謄本,具有謄本檢查號
(2)電子稅務文件,具有檢查碼
(3)台北市APP台北通下載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(有壓印QR Code)
→郵寄前請務必確認是否驗證有效,如無法驗證或無效需提供有效證明文件
4.非規定需檢附之文件,請勿提供,以免增加檢查及審核相關作業困擾(如論文、獎狀等)
郵寄地址及聯絡窗口
1.郵寄地址:710401臺南巿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
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收。
2.聯絡窗口:06-2536789轉6616蔡小姐
Email:findchiau@mail.pec.com.tw
附件下載
回上一頁